近日,广东出台了《关于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,就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作出了新的部署和安排。12月26日,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,介绍文件出台的背景、主要内容等。
省民政厅副厅长陈奇介绍,广东连续14年将“提高低保、特困人员等保障水平”列入省十件民生实事,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保持全国前列,目前已将18类困难群众共近490万人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范围,有力保障全省低保、特困、低保边缘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等近160万名低收入人口的基本生活。
《若干措施》包括6部分27项内容,主要特色体现在以下5个方面。
一是对标“政策全覆盖”,强化有效衔接,完善覆盖全面的低收入人口社会救助政策体系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做好户籍人员救助保障的同时,积极探索将保障范围拓展覆盖到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。
二是对标“对象全覆盖”,强化“政策找人”,优化低收入人口主动发现和分类处置机制。通过数字赋能强化主动发现能力,实时监测家庭支出骤增、收入骤减、人口变化等关键性指标。加快形成“一户(人)一条救助链”的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闭环运行机制。
11月8日的资金流向数据方面,主力资金净流出468.98万元,占总成交额4.17%,游资资金净流入128.29万元,占总成交额1.14%,散户资金净流入340.68万元,占总成交额3.03%。
11月8日的资金流向数据方面,主力资金净流出2.93亿元,占总成交额6.68%,游资资金净流出131.58万元,占总成交额0.03%,散户资金净流入2.95亿元,占总成交额6.71%。
三是对标“工作全覆盖”,强化政策贯通,健全低收入人口分层分类的综合救助工作体系。明确在省、市、县、镇、村分级建设综合救助服务平台,让困难群众“进一个门、办所有事”。
四是对标“要素全覆盖”,强化政策落地,健全要素保障机制。确保救助资金真正用到困难群众身上。组建近3万名“双百”社工队伍,确保每个镇、每个村至少有1名以上“双百”社工,提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。
五是对标“组织全覆盖”,保障政策生根,强化组织保障体系。深化“党建+社会救助”模式,健全村(社区)“两委”班子成员联系困难群众机制。
采写:南方农村报记者 杨雪